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咸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晋升为甲级规划编制单位。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