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须知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2003年2号)第二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指定媒介进行公示。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告》(2003年2号)第三条: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定《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指定媒介。

二、发布流程

    (一)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建设网下载中标候选人公示标准文本格式,拟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文本;
    (二)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文本到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项目审批部门招标备案专用章的公示文本送至四川建设网;
    (四)四川建设网工作人员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文本进行核查,无误后,在原件上加盖四川建设网的信息发布章,当日即可发布。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该信息发布的次日算起。

四、注意事项

    公示的内容应包括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排序。公示的内容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娜
联系电话:(028)85599532
传  真:(028)85544063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64号4楼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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